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该交易尚需经政府有权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一、交易概述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持有参股子公司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万富”)35%的股权。
2023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洛阳万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公司将持有的洛阳万富 3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洛阳万富的股权。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史家宝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如在洛阳万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后,本次实际交易事项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3.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史万福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交易尚需
政府有权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史万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
高级经济师。
史万福先生于 1991 年至 1994 年任洛阳市偃师县通达电料厂厂长;1995 年
至 2002 年任洛阳市通达电缆厂厂长;2002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河南通
达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河南通达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0
月后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史万福先生曾任河南省偃师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偃师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洛阳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并曾先后获得“洛阳市首届‘百佳’民营科技实业家”、“第二届河南省优秀民营科技实业家”、“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洛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和称号。
2.关联关系概述
史万福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史家宝先
生为父子关系,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史万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57.110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27%,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经查询,史万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058779360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洛阳市偃师上海国际商贸城
法定代表人:史万福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07 日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查询,洛阳万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前洛阳万富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万元)
洛阳金云实业有限公司 13,500.00 4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0,500.00 35
邵学良 3,000.00 10
马平安 3,000.00 10
合 计 30,000 100
洛阳万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85.39 5,813.56
负债总额 219.49 187.66
营业收入 532.62 0.28
营业利润 -4,356.90 -5,442.47
净利润 -6,424.49 -5,440.01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资产评估。
公司未为洛阳万富提供担保、未有委托其理财,洛阳万富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相关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及价格
1、本次股权转让前,通达股份持有洛阳万富 35%的股权,通达股份同意将持
有的洛阳万富 35%的股权转让给史万福先生。
2、双方以洛阳万富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双方同意以分期付
款方式完成此次股权转让:
2.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日内,史万福先生向本公司支付 500 万元(大
写:伍佰万元整)作为本次交易的首付款。
2.2 洛阳万富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确定后 30 日内,史万福先生向公司支
付该笔交易的第二期款项。第二期款项金额计算方式如下:洛阳万富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已支付的 500 万元。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协议签署生效后,史万福先生应保证按期按时足额向通达股份支付交易价款。
2、洛阳万富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文件的规定权限,与其他股东共同修订洛阳万富公司章程,
并及时提交洛阳万富股东会通过。
3、洛阳万富股权转让完成后,史万福先生依据所受让洛阳万富的股权,对洛阳万富享受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4、史万福先生出资后洛阳万富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办理洛阳万富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相关费用由洛阳万富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需缴纳的税款,由交易双方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洛阳万富自 2012 年设立以来,经营初期给公司带来了较好的投资回报,近
年来该项业务营业收入及利润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比例较小,此次股权转让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专注于主营业务。使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在电缆和军工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立足主业,深耕军工”的发展战略的实施。
本次股权转让以洛阳万富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做为定价依据,不存在交易
溢价,对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无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所收到的交易款项将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未来业绩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洛阳万富的股权。
史万福先生财务及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违约风险有限,但不排除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史万福先生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