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股权转让的框架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鉴于股权转让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作为框架性协议,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甲方”)持有参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新材料”、“参股子公司”)35%股权。
公司与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达铝业”、“乙方”)、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之诚”、“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受让乙方、丙方分别持有的通达新材料 20%、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上述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涉及具体合同的签订,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G6XPD6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回郭镇马口村人民中路 314 号
法定代表人:崔西锋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查询,浩达铝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全称: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45P47W2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米河镇小里河村凤凰路 62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海阳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8 年 09 月 05 日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铝板、铝带、铝箔、铝型材、铝锭、铝线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机械设备。
经查询,拓之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浩哲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8 年 0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通达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前通达新材料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 6,000.00 6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35
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500.00 5
合 计 10,000 100
通达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837.15 34,395.87
负债总额 15,091.45 23,428.91
净资产 9,745.70 10,966.96
营业收入 34,062.85 90,801.51
营业利润 330.25 1,435.38
净利润 340.45 1,211.36
四、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及价格
1、本次股权转让前,通达股份持有通达新材料 35%的股权,甲方拟分别受让乙方、丙方持有目标公司 20%、5%的股权。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分别向乙方、丙方支付 800 万元人民
币(大写:捌佰万元整)、2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诚意金。
3、各方将依据通达新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另行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相关条款,并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二)各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保证按期按时足额向乙方、丙方支付诚意金。如甲方未按照本框架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丙方支付诚意金,乙方、丙方有权单
方面解除本框架协议。
2、因《股权转让协议》未能生效、本次交易无法依照协议正常履行或乙方、丙方存在违约行为等情形,乙方、丙方须在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额诚意金,并按照同期银行利率计算诚意金到账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自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逾期一个月,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若《股权转让协议》达成,诚意金转为甲方为股权转让支付的首期款。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以铝代铜、以铝代钢、以铝代建筑陶瓷材料等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系列政策的推广,国内铝板带箔的需求量显著增大,通达新材料的业务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本次受让股权完成后,通达新材料的高现金流周转率与公司现金流周转率较低形成良好的互补,并且在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周期,通达新材料的高存货周转率可以显著降低运营风险,同时也可以对生产及销售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公司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框架协议条款而对转让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属于合作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同时各方亦约定了生效先决条件。公司将根据具体事项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