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顾县镇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红菊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17,286,022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2.26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7,240,39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045,6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06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20,255,2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4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6,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3%;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5,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2%;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6,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3%;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5,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2%;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7%;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8%;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422 股,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