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6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 74,906,3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6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88,111.8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711,887.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4-000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
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62,226.97 27,000.00 4,511.72
2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 15,000.00 14,725.91
3 偿还银行借款 18,000.00 17,245.28 17,245.28
合计 95,226.97 95,226.97 58,971.19
2、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预计闲置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2 亿元。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770.00 万元(按使用期间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LPR)3.85%来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形。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此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