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本次达成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1名,其中达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0人,达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11.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25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情况
1、2015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10月14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曲洪普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1、鉴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61名中存在下列情形:激励对象段晓阳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
部其获授的首次限制性股票5万股,激励对象樊小梅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
分其获授的首次限制性股票0.7万股,激励对象王乐卫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
部分其获授的首次限制性股票0.3万股,另经核查,激励对象曲宏钦、高少锋、
曲真真、王小朝和赵丽娟日常生活使用姓名与身份证登记姓名不符,身份证登记姓名分别为曲洪钦、高少峰、曲克真、王朝阳和赵利娟。公司董事会遂决定依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如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8.4万股调整为292.4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1人调整为60人;将激励对象曲宏钦、高少锋、曲真真、王小朝和赵丽娟分别更正为曲洪钦、高少峰、曲克真、王朝阳和赵利娟;预留股份数量由33万股调整为32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由331.4万股调整为324.4万股。
2、2015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核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10月 30 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292.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85元/股。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情况进行了验资。
4、2015年11月13日,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完成。公司本次实际共向
6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92.4万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42,727,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实
施。公司首次共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92.40万股增加为877.20
万股。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0万股,具体授予情况如
下:
1、2016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万股调整为96万股,并确定以2016年8月22日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6元/股。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情况进行了验资。
3、2016年10月14日,公司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司本次实际共
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96.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二、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1、首次授予部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 2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截至2017年10月3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2、预留授予部分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截至2017年10月30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次授予部分
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1、公司未发生以下 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任一情形: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条件。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2、激励对象未发生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公司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以下任一情形: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满足解锁条件。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达 2016年营业收入为162,741.05
标:按股权激励计划 (1)以201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6年 万元,相比2014年的79,857.14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万元增长103.79%,考核目标完
股票,分年度进行业 成。
绩考核,其中第二期 (2)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度 2016年净利润为7,055.43万元,
解锁的业绩条件为: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净利润指标为归属 相比2014年的4,181.47万元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长68.73%,考核目标完成。(净
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