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比较熟悉,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决议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
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
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 2 日,经批准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合伙
人 49 人,注册会计师 34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7 人。
(三)业务信息
苏亚金诚经审计的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4.3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5
亿元。2023 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 37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03 家。
主要行业为(前 5 位):
1、C38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C26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C33 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4、C35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F52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项目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振雄,200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5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挂牌公司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倩, 202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7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0 家,
挂牌公司 0 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从事质
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15 家,IPO 公司 2 家,挂牌公司 1 家。
(六)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 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涉及人员 4 名。
项目合伙人罗振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倩及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3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18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苏亚金诚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议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