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比较熟悉,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决议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
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
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 2 日,经批准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 2201 室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有合伙人 45 人,注册会计师 324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04 人。
(三)业务信息
苏亚金诚经审计的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36,376.5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6.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039.12 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 3 年无相关民事诉讼。
(五)项目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振雄,200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5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旭珍,2010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2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挂牌公司 1 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200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9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3 家,
挂牌公司 1 家。
(六)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涉及人员 5 名。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振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旭珍及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苏亚金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