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23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
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
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3,003,48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75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6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95 曹强
2 01*****128 朱正强
3 01*****586 宋美玉
4 08*****752 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08*****139 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18年
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谢彦森、曹伟伟
咨询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电话:0514-8688050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