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3-临 01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0,952,891.3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8,211,991.0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18,916,217,725.20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 36,244,182.45 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00 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4,937,008 股,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目前剩余的 104,375,037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 2,004,937,008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104,375,037 后的股本,即 1,900,561,971 股作为基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 304,089,915.36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 年度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5,562,840 股,回购总金额为 211,076,671.70 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2 年度分配现金分红合计 515,166,587.06 元。
2、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2022 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稳定增长。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若能实施,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股本结构,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能够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