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9-临 07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5 日、2019 年 1 月 2 日、2019
年 2 月 12 日、2019 年 2 月 23 日、2019 年 3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7 日、2019 年 6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3 日、2019 年 8 月 2 日、2019 年 9
月 4 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174,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最高成交价为 19.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68,174,837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二、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18 年 10 月 18 日)至本次披露股
份实施结果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174,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按照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
司总股本没有变化,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80,174,322 3.9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4,379,932 100% 1,944,205,610 96.04%
总股本 2,024,379,932 100% 2,024,379,932 100%
2. 假设本次回购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4,379,932 100% 1,944,205,610 100%
总股本 2,024,379,932 100% 1,944,205,610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订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六、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