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8-临074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2016
年1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拨萃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Alpha全部A类普通股,并向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2018年9月1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拟变更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披露了公司将与有关各方就重组方案调整变更事项进行协商的事项,预计将涉及重组方案的重大变更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巨人网络,股票代码:002558)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停牌期间,公司相继于2018年9月22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拟变更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拟调整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继续停牌公告》、《关于拟变更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拟调整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继续停牌公告》、《关于拟调整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意向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对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拨萃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鸿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瓴逸互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瓴熠互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杰资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毅创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景国盛(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金润中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Alpha全部A类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6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的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工作。鉴于相关事项涉及跨境并购,标的资产业务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相关工作仍未完成,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条件。待上述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每10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次交易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