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8-临009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0,316,347.6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8,627,210.6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6,468,969,237.40
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39,283,068.89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
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24,379,9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404,875,986.4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分红
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 100%。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3,751,224.2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
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
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