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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57 深市 洽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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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5-

01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关于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自首次增持日2024年7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首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3,028,805.00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37,428,147.00元。上述增持主体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2025年1月11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副董事
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增持主体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本次增持前,陈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218,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6,893,95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1%。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披露之日前的 12 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拟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含)起 6 个月内(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六个月。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
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43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8%,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 37,428,147.00 元。本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未超过增持计划中的增持股份金额上限,本次增持股份未在限制买入的窗口期内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增持计划。
  截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增持主体已完成本
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实施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奇              0              0.00%        1,437,300        0.28%

    四、律师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承诺: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