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0-050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5 元/股(含)(因公司实施 2018
年权益分派,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相应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5 元/股(含))。经 2020 年 2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9.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股(含)。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披露
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于 2020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8 月 2 日、2019 年 9 月 2 日、2019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1 月 2 日、2019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 月 3 日、2020 年 2
月 4 日、2020 年 3 月 3 日、2020 年 4 月 2 日、2020 年 5 月 7 日刊登了本次回购
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20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844,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最高成交价为 33.05 元
/股(因相关人员操作失误,其中 6,000 股股票的回购价格成交在 33.05 元/股,其余成交价格均在 33 元每股及以下),最低成交价为 21.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7,065.1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 27.11 元/股。
除了上述由于相关人员误操作回购的6,000股股票成交价格为33.05元每股之外,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成交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和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权益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即 2019 年 6 月 18 日)起至本公告发布
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债券部分持有人于 2020 年 4 月10 日至 2020 年4 月14日期间实
施换股,换股数量为 11,033,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8%,本次换股完成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持股数量为 213,551,44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12%,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因可交换债换股后
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以及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成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6)。
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7,000,000 100.00% -1,844,100 505,155,900 99.6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1,844,100 1,844,100 0.3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844,100 1,844,100 0.36%
总股本 507,000,000 100.00% 0 507,000,000 100.00%
四、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
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6 月 17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9,836,8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959,200.00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
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
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不超过本次拟回购股份总数的 50%的股份数量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于本次回购的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会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适时相应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