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7年修订版)
二〇一七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洽洽食品”、“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资产管理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华安理财洽洽食品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资管计划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资管计划份额上限为1.5亿份,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资管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洽洽食品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二、截止2016年1月11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011.875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成交额合计14,868.09 万元,购买均价14.69
元/股。目前,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尚未交易卖出。
三、根据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根
据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关于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7 年修订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将 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成立重庆信托-洽洽食品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华安理财洽洽食品增持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即1011.8755 万股股票,具体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18年8月17日前止。
2、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及份额
存续期限延长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各自持有的份额保持不变。
3、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模式
重庆信托-洽洽食品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负责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和管理。重庆信托-洽洽食品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华安理财洽洽食品增持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即1011.8755 万股股票作为初始标的股票。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
2016年1月12日至 2017年1月11 日。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
已经结束。
本次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承接的公司股票无锁定期,但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买卖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5、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1)持有人合法自筹资金;(2)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合法主体,通过对外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借款(含大股东)、银行借款等。
四、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 2
特别提示 ...... 2
释义 ...... 6
第一章总则...... 7
第二章 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
第三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 11
第四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与变更、终止...... 12
第五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 14
第六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1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22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处置办法...... 24
第九章 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5
第十章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26
第十一章 其他...... 27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洽洽食品、公司、本公司 指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指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
草案修订版、本草案修订版、本期员工持指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版 股计划(草案)(2017年修订版)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洽洽食品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人员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指出资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管计划 指 华安理财洽洽食品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标的股票 指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有权通过员工持股
计划购买的洽洽食品股票
委托人 指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信托计划 指指 重庆信托-洽洽食品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人 指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备忘录第7号》 指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
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或章程 指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一章 总则
《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7年修订案)》系依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确定的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备忘录第7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