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通知期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 9 位董事,实到 9 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程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程诚、徐敏、马长安组成,程诚女士为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璇、姚迪、马长安组成,张璇女士为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马长安、程诚、张华平组成,马长安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华平、胡鹏、张璇组成,张华平先生为召集人。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程诚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汪本法先生、胡鹏女士、赵磊先生、潘晓飞先生、汪海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胡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徐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
徐敏女士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 1777 号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联系传真:0551-62655720
联系邮箱:hlxumin@126.com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聘任审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谢红梅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提名,聘任袁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袁静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 1777 号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联系传真:0551-62655720
联系邮箱:hlyuanjing@126.com
上述议案中程诚女士、汪本法先生、胡鹏女士、姚迪女士、徐敏女士、
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等简历已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披露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其他相关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九、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附件:
赵磊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4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复合肥部业务员、副经理、经理,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复合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吉林市辉隆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辉隆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辉隆中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乾丰新型肥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党总支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潘晓飞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辉隆集团泰宁农资有限公司桐城配送中心业务员,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无为配送中心副经
理、六安配送中心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化肥部经理,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氮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辉隆集团新安农资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三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氮肥事业部总经理、党总支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徽省华睿丰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晓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汪海燕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辉隆集团泰宁农资有限公司池州配
送中心委派会计,公司审计部审计员,工业肥事业部业务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瑞美福农化农服集团常务副总裁,辉隆瑞美丰(广州)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党总支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辉隆瑞美丰(广州)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辉隆泉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湛江市辉隆昌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辉隆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辉隆中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辉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辉隆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海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谢红梅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农资公司主办会计,安徽辉隆集团瑞美福农化有限公司、安徽辉隆皖江农资有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常务副经理。现任公司纪委委员、审计总监、审计部经理,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安徽辉隆慧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红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 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袁静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安庆配送中心委派会计,证券投资部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静女士持有公司 1,100 股股份,持有 30,051
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