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6 日
(三)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9 楼会
议室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3 人,代表股份数为 385,154,5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3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数为 359,320,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8.8402%;网络投票股东为 74 人,代表股份数为 25,833,6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24%。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6 人,代表股份 25,999,830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0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47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0457%;反对 3,584,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07%;弃权 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二)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47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57%;反对 3,584,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07%;弃权 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47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57%;反对 3,584,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07%;弃权 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四)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47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57%;反对 3,584,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07%;弃权 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五)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3,711,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4%;反对 1,441,9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56,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501%;反对 1,441,9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546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六)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519,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62%;反对 3,545,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06%;弃权 8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64,6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185%;反对 3,545,7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3.6376%;弃权 8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38%。
(七)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619,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23%;反对 3,533,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7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65,1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051%;反对 3,533,6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3.591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八)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802,8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12%;反对 7,350,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8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48,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238%;反对 7,350,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8.272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九)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515,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52%;反对 3,638,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4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60,7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035%;反对 3,638,0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3.992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十)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820,8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59%;反对 7,330,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32%;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66,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930%;反对 7,330,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8.1939%;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十一)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824,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69%;反对 7,326,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22%;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69,8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077%;反对 7,326,5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8.1793%;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十二)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626,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9%;反对 3,527,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5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71,4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293%;反对 3,527,3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3.566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十三)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567,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86%;反对 3,586,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1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12,5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28%;反对 3,586,2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3.793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十四)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47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57%;反对 3,584,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07%;弃权 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24,1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628%;反对 3,584,7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3.7876%;弃权 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6%。
上述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