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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56 深市 辉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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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辉隆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750 万股,2011 年 2 月 21 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7.5 元。截至 2011 年 2 月 24 日
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 1,406,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02,266,439.0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795.6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未结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对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辉隆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7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辉隆股份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得投资收益。平安证券对辉隆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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