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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56 深市 辉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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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辉隆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2年7月8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情况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公司已回购的公司股份19,694,276股。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股票已于2021年7月7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过户股数为19,694,276股。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发布《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两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和24个月,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和50%。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2年7月8日届满,第一个解锁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因2022年7月9日为非交易日,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日期顺延至2022年7月11日。),解锁股份9,847,13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存续期内结合市场情况,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的股票。

  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按照《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拟定及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实施本计划。

  1、公司申请破产、清算、解散;

  2、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经持有人会议决议终止本计划;

  4、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生其他重大事项,经持有人会议决议终止本计划;

  5、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持股计划总体持股比例或单个持有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比例超过法规限制,经持有人会议决议终止本计划;

  6、锁定期结束后,在存续期内当资管计划全部为现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

  7、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计划。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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