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45人,授予股票期权2851万份,行权价格为7.85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10月17日。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2017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2017年9月29日发表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2017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一)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10月17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851万份。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3、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4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李永东 董事长 42 1.47% 0.06%
魏翔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38 1.33% 0.05%
李锐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5 1.23% 0.05%
邓顶亮 董事、董秘 33 1.16% 0.05%
刘贵华 副总经理 33 1.16% 0.05%
王中天 副总经理 33 1.16% 0.05%
程金华 副总经理 33 1.16% 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38人) 2604 91.34% 3.63%
合计(345人) 2851 100.00% 3.97%
原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原因取消股票期权份额,共计取消股票期权份额27万份。此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原349名调整为345名,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878万份调整为2851万份。
除4人因离职原因取消股票期权份额而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外,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345名激励对象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授予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7.85元;
5、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
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
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本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以公司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以公司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行权期 以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以公司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评分确认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获授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激励对象可按
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行权,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A B C D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0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