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18-015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拟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吴卫红、吴卫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其从二
级市场增持的股份131.4万股。
截止2018年3月30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2018年3
月30日(期限内最后1个交易日),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时间届满,实际控制人
之一吴绪顺按照计划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0,1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吴卫红、吴卫东所持有的从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131.4万股未进行减持。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3月30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以下简称“吴氏家族”)通知,其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时间届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吴氏家族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吴氏家族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姓名 首次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 二级市场
(股) 例(%)
前股份(股) 股份(股) 增持(股)
吴绪顺 204,137,782 9.5 160,078,939 44,058,843 -
第1页共4页
吴卫红 168,204,662 7.83 123,525,819 44,058,843 620,000
吴卫东 166,688,084 7.76 121,935,241 44,058,843 694,000
合计持股 539,030,528 25.09 405,539,999 132,176,529 1,314,000
注:表中二级市场增持股份详细如下:2015年8月25日,吴卫东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
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响应证监会【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694,000股;2016年1
月26日至2016年1月27日期间,吴卫红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共计增持公司股票620,000股。
吴卫东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吴卫红女士目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除去本次减持计划内交易外,吴氏家族在过去12个月内未有减持公司股份之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出于优化股东结构,增加股票的流动性考虑。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及集合竞价。
4、减持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进行;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方可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吴氏家族未来3个月减持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另,吴卫红、吴卫东将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其从二级市场增持的
股份131.4万股(该131.4万股不计算在上述2%范围内)。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依据大宗交易相关规定及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成交价格(元)成交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18-03-20 17.93 300 0.14%
2018-03-09 18.31 293 0.14%
2018-03-06 18.61 75 0.03%
吴绪顺 大宗交易 2018-03-01 18.68 312 0.15%
2018-02-01 18.50 550 0.26%
2018-01-31 18.21 500 0.23%
2018-01-26 18.86 700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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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5 18.27 280 0.13%
合计 3010 1.40%
2、减持主体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前 减持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绪顺 204,137,782 9.5 174,037,782 8.10
吴卫红 168,204,662 7.83 168,204,662 7.83
吴卫东 166,688,084 7.76 166,688,084 7.76
合计持股 539,030,528 25.09 508,930,528 23.69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承诺情况
1、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承诺
该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吴斌、叶志华、杨大可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4年12月2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新增的上市公司股份。上述“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
2、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吴氏家族关于不放弃控制地位的承诺
吴氏家族为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保证上市公司的稳定性并提振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吴氏家族承诺如下:
(1)吴氏家族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上市公
司任何股份;同时,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吴氏家族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保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数量,并维持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3)如吴氏家族违反上述承诺,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5,000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3、其他承诺情况
2015年7月10日,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
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承诺2017 第3页共4页
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所有的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及参与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所获
得的股票。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公告日,承诺方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与吴氏家族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事项已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吴氏家族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该计划内剩余未实施的减持额度自动作废。
六、备查文件
1、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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