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2-07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度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
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4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新志,中国注册会计师,是本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2015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审计等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琼,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
自 2021 年起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三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
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
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记录;
3、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5、拟续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