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中短期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中低风险 型理财产品、低风险的信托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不包括境内外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及监管部门明文规定不能投资的项目。
2、投资金额:公司购买上述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 亿
元,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 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风险投资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购买金融理财产品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投资金额:公司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5 亿
元,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低风险的信托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不包括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及监管部门明文规定不能投资的项目。
4、交易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理财产品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投资期限:购买的上述金融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1年。
6、授权: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理财产品购买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内。
7、资金来源:公司购买上述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拟开展的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的投资品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到期前,交易可能不活跃,导致公司的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或者购买的理财产品未设回购或交易条款,导致公司购买的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
3、操作风险:理财产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带来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成的操作风险。
4、履约风险:购买的理财产品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投资品种的要求进行筛选购买,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交易对手管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产品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交易业务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产品选择:仅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低风险的信托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不包括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及监管部门明文规定不能投资的项目。
4、制度完善:按照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5、监督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购买金融理财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投资期限内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购买金融理财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资金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5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中短期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同时同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同意公司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具体实施时由财务负责人拿出具体方案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同时将积极关注后续公司在实际操作时的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保证该行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进行,并及时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沟通,加强对拟投资产品的风险研究,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健性。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5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中短期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