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中《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相关事项,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该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减持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86,以下简称“泛亚微透”)股份,主要是考虑公司的未来发展需要,实现长期产业投资回收,有利于增加公司可支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自身产业发展与对外产业投资的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法规择机减持所持有的泛亚微透股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文化 陈 议 刘雪琴
二○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