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7,000 吨/年高速高频板 5G 用(HVLP)铜箔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186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向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6,690,391.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24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99,999,994.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13,911,972.06 元,募集资金净额 286,088,022.78 元。
截止 2022 年 9 月 2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5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7,000 吨/年高速高频板5G 用(HVLP)铜箔项目”、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占配套融资总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占
金金额 额的比例 交易总金额的比例
1 7,000 吨/年高速高频板 25,000.00 83.33% 17.04%
5G 用(HVLP)铜箔项目
2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 5,000.00 16.67% 3.41%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合计 30,000.00 100.00% 20.45%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由于招远市土地统筹规划原因,本次募投项目原实施用地已难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拟将募投项目由招远市金宝电子材料产业基地内(招远市国大路 268 号)变更至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金晖路 229 号。本次变更不改变项目总投资及实施内容,仅对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金晖路 229 号。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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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