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22日下午14: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22日下午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宝松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78,197,2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190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78,186,7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18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8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62,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4%。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报》第四节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78,197,241股,其中同意178,19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0,847,147.15元,营业成本242,791,421.3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90,673.58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6,472.07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33,527,034.57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78,197,241股,其中同意178,19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78,197,241股,其中同意178,19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34,772,221.6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6,039,730.7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78,197,241股,其中同意178,19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3.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78,197,241股,其中同意178,19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78,197,241股,其中同意178,190,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8.8%;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叶远迪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