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0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5年5月8日;
2、授予数量:26万股;
3、授予价格:15.7元/股。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荣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5年5月8日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2名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份数量调整后的方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股权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等
4、授予价格: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71元/股;(2)预留部分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该次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为: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尚荣医疗股票交易均价的50%。
5、行权/解锁时间安排: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年、2年、3年和4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在此基础上,视公司业绩公告时间对锁定期做相应调整。
(1)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不超过5年,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次解锁,具体解锁时间安排和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第一次解锁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第二次解锁 25%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第三次解锁 25%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第四次解锁 2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以是否达到本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和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一次解锁 40%
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二次解锁 30%
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三次解锁 30%
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4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359,775,000股变更为362,742,900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1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以2015年5月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工具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均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尚荣医疗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于2015年5月8日将2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向12名激励对象授出。
三、公司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不存在差异,不需要重新履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四、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5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2015年5月8日为授予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5年5月8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授予价格:15.7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即授予价格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50%。
4、授予数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6万股。
5、本次拟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拟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次拟授予限 占目前公司总
姓名 职位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26 100% 0.0717%
人员(共计12人)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