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1.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
第二十三条: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公司合并; 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2. 或者股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收购其股份;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权益所必需。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件之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
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
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
第二十五条: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公司股份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3.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触及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条
份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件的,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对股价
董事会会议决议。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和其他因素,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
否应实施股份回购的意见和诉求。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数或者不足 6 人时;
规定人数或者不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4.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额 1/3 时;
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5.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见。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第六十一条:
案;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股权登记日; 公司的股东;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话号码; 记日;
(六)如有网络投票的,股东大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6. 会通知中应包括网络投票的时间、投 (六)如有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通知
票程序以及审议的事项。 中应包括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以及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充 议的事项。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网络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投票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现场股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其结束时间为
由。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股东大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会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
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召开日的交易所交易时间。
一日下午 3:00,并不迟于现场股东大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 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
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得变更。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董
事、监事候选人分别由董事会、监事 第八十八条:
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董事、监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事候选人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以提案的方
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在 30%以上的,股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不包括职工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 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
采用累积投票制; 用累积投票制;
7.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
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30%的,每位 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30%的,每位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 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出。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八十九条: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第八十九条: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
案提出。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董
公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 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董事、监事候
情况。 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连续 180 日以上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
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的提名,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