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00
(三)召开地点:公司云河路厂区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 号)
(四)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五)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王耀方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79,800,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30,000,000 股
共计 1,249,800,000 股。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 名,代表股份474,537,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7.9691%。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名,代表股份 472,593,7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7.81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 名,代表股份 1,943,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 0.1555%。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共 26 名,代表股份 23,512,7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8813%。
(二)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 2022 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74,531,1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票 6,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06,6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741%;
反对票 6,1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宁敖、徐光华和任胜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宁敖代表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 《2021 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74,531,1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票 6,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06,6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741%;
反对票 6,1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三) 《2021 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74,526,6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
反对票 6,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弃权票 4,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0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549%;
反对票 6,1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票 4,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191%。
(四) 《2021 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74,526,6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
反对票 6,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弃权票 4,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0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549%;
反对票 6,1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票 4,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191%。
(五) 《2021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74,514,6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反对票 22,6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490,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039%;
反对票 22,6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96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六) 《2021 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74,516,6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反对票 16,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弃权票 4,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49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124%;
反对票 16,1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685%;
弃权票 4,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191%。
(七) 《聘请 2022 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74,531,4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反对票 5,8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06,9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753%;
反对票 5,8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八)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74,212,5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6%;
反对票 324,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
弃权票 2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188,0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8.6190%;
反对票 324,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3801%;
弃权票 2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09%。
(九) 《2022 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
同意票 474,531,4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反对票 5,8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06,9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753%;
反对票 5,8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所有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梁琴 刘伟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