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自分配方案
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78 王耀方
2 00*****119 赵刚
3 00*****550 蒋建平
4 01*****122 王轲
5 01*****376 刘军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咨询联系人:蒋文群、姚毅、丁赛君
咨询电话:0519-85156003、86020616
传真电话:0519-86020617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