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4:00
(三)召开地点:公司新厂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四)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五)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王耀方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80,000,000股。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28 名,代表股份 491,705,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 38.4145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18 名,代表股份 490,788,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的 38.34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名,代表股份
916,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0716 %。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共 17 名,代表股份 23,554,7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 1.8402 %。
(二)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8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917051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547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公司独立董事荣幸华、邵蓉和张继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2017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917051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547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三)《2017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917051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547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四)《2017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917051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547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五)《2017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917051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547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票 4917051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547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七)《2017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916964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 %;
反对票 87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460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9631 %;
反对票 87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369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八)《聘请2018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917051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547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九)《2018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
同意票 49170511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235547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秋子、祝静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