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经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封面 二○二三年八月 二○二四年二月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419.790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534.7901
万元。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71,419.7901万股,公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534.7901万股,公
第十九条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1,419.7901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9,534.7901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 年 2 月)盖章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