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5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2022年 9 月 16 日签订了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完成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签署,
销售激光气及高纯稀有气体产品,合同总金额为 143,161,800.00 元(壹亿肆仟叁佰壹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及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激光气、高纯稀有气体
2、合同总金额:143,161,800.00 元(壹亿肆仟叁佰壹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3、合同内容保密,买卖双方应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如因泄露合同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应由泄露内容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