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权益分派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期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即 2021 年 6 月 24 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618 广州湾区金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848 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0*****295 陈俊海
注:广州湾区金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已更名为广州金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股东账户名称尚未变更故此处为原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金农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6.96 元/股调整为 6.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电北路 18 号金新农大厦
3、咨询联系人:邹静
4、咨询电话:0755-27166108
5、传真电话:0755-2716639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