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或“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辉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刘辉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52,000股,回购价格为 2.9238 元/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公司 2020 年 2 月 29 日通过公司官网(http://www.kingsino.cn)及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9 日至
2020 年 3 月 9 日,公示期为 10 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4、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147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1,27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 日。
7、202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993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9、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魏泓、吴成才、戴亮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三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的限售限制性股票 364,000 股,回购价格为 2.95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1、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12、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4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条
件,同意公司为 14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6,484,4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9538 元/股调整为 2.9238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96 元/股调整为 2.93 元/股。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辉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2,000股,回购价格为 2.92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辉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000 股全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情形的,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为:Q=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后 432,080,504.0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759,932.00 股,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经调整后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Q= Q0×(1+0.3)。此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经调整,本次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000 股。
3. 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公司近日将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完成后,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登记程序。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据此,公 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P=2.9538-0.03=2.9238 元/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回购价格 调整为:P=2.96-0.03=2.93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对象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2.9238
元/股。
4. 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152,037.6 元,公司所需资金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