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农转债”)转股、2020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原因
1、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广州湾区金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8,499,507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
续,本次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
5.08 元/股。
2、金农转债转股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6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起止日
期为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24 年 3 月 9 日,公司金农转债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累计转股 80,492 股。
3、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4,000 股。
因上述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562,483,389 股变更至
690,699,388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562,483,389 元变更为
690,699,388 元。(暂不考虑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期间公司金农
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上述情况导致公司股本的变化,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
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2,483,38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0,699,388
元。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62,483,389 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0,699,388 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生
效。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