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10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9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185,828.77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宇,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汇鸿集团(600981.SH)、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风范股份(601700.SH)、维维股份(600300.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0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 10 年;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远程股份(002692.SZ)、围海股份(002586.SZ)等 5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的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综合情况
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2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205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年,对
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了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行政处罚,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进行了核查,其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 2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205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55 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年度相同。综上所述,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