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整体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含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
度内以公司与相关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