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1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股份 348,938,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3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46,625,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27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3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3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0%。其中:通过现场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3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72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2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33%;反对2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7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
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7%;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7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7%;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7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7%;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7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7%;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7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7%;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7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7%;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7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7%;反对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72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2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733%;反对2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山根先生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0、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692,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8%;反对2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34%;反对2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6%;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0%。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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