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及议案15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股份 352,92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28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346,625,0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7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303,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5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6,303,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人,代表股份 6,303,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58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山东森嵘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6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9%;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3,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76%;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3%。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52,6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9%;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3,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76%;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3%。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6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9%;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3,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76%;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3%。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6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9%;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6.3576%;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3%。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7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58%;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回避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58%;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回避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 回避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孙洁晓先生、袁静女士、 陆勇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58%;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7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58%;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7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58%;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7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58%;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7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58%;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7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