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
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袁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6,019,997股将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7日10时至2021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平拍卖,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现将袁静女士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事宜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具体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袁静女士未及时归还股票质押业务所涉融资款项,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袁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 6,019,997 股。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经查询获悉袁静女士所持部分股份将在“阿里拍
卖·司法”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 是否为第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权人 拍卖人 拍卖时间 拍卖原
称 一大股东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因
及其一致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袁静 是 6,019,997 16.26% 0.53% 中信证 苏州工 2021年7月17 股票质
券股份 业园区 日 10 时至 押式回
有限公 人民法 2021年7月18 购业务
司 院 日 10 时止(延 违约
时除外)
合计 6,019,997 16..26% 0.53% —— —— ——
司法拍卖的内容详见阿里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孙洁晓 399,690,000 35.43% 35,130,000 8.79% 3.11%
70,000,000 17.51% 6 .21%
袁静 37,020,000 3. 28% 6,019,997 16.26% 0.53%
合计 436,710,000 38.71% 111,149,997 — 9.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共持有公司 436,7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1%。其中被司法拍卖(含挂拍)的股份数为 111,149,997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45%,占公司总股本的 9.85%,除上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本次司法拍卖拟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1、拟被动减持的原因:质权人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袁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 6,019,997 股进行强制执行。
2、拟被动减持股份来源:IPO 首发股及其转增股。
3、拟被动减持方式:司法拍卖方式。
4、拟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被动减持数量为 6,01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
5、价格区间:根据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本次拍卖起拍价为
19552950.3 元(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实际起拍价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6,019,997 股)乘以 70%),具体拍卖价格以最终成交价确定。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减持承诺
袁静女士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即 2011 年 2 月 18 日至 2014 年 2 月 17 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作为董事的减持承诺
袁静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袁静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重大资产重组时的减持承诺
袁静女士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完毕期间(即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违反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股东袁静女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