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6,068,9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09%。创业园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副董事长金放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95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1.43%,金放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89,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6%。
以上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放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减持方 公司任职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其中持有无限售
情况 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南京新联创业园 控股股东 326,068,903 39.09% 326,068,903
管理有限公司
金放生 副董事长 11,956,000 1.43% 2,989,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创业园减持系部分股东(为部分已退休员工)的资金需求,金放生先生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拟减持股 拟减持股
序 减持方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数占公司 份占其总
号 不超过(股) 总股本比 持股的比
例不超过 例不超过
首次公开发行前 集中竞价
1 创业园 已发行股份及其 交易、大宗 25,000,000 3.00% 7.67%
转增股份 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 集中竞价
2 金放生 已发行股份及其 交易、大宗 2,989,000 0.36% 25%
转增股份 交易
若此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总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创业园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创业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2011 年 02 月 11 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增持期间的股份锁定承诺
2015 年 7 月 15 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起六个月
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六个月
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018 年 10 月 18 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六个
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金放生先生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金放生先生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2015 年 7 月 16 日,金放生先生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公司股份。
2016 年 1 月 15 日,金放生先生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一年内不减持
其直接持有或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放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且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创业园、金放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