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9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或者保本类理财产品。
(2)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3、投资额度
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
4、授权实施期限
授权实施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投资理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该额度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失效。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投资操作,公司已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制订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提交上述事项至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投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提交上述事项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