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6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铁塔 股票代码 00254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良军 纪晓菲
办公地址 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 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
电话 0532-88056092 0532-88056092
电子信箱 stock@qddftt.cn stock@qddftt.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09,730,262.54 1,241,185,582.00 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2,684,877.74 166,451,607.47 2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82,395,539.11 140,487,707.28 29.8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5,155,656.62 83,030,659.71 74.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29 0.1338 2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29 0.1338 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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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6% 2.15% 0.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674,291,650.85 11,769,319,568.01 -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790,661,555.56 7,821,889,017.39 -0.4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27,827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韩汇如 境内自然人 46.79% 582,131,859 质押 288,690,000
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 境内非国有 9.23% 114,833,734 50,000,000 质押 67,5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
韩方如 境内自然人 6.10% 75,932,300 56,949,225 质押 19,560,000
韩真如 境内自然人 6.10% 75,932,200 56,949,150 质押 10,100,000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 国有法人 5.28% 65,661,424
资基金有限公司
何艳 境内自然人 1.84% 22,923,238
梁关飞 境内自然人 0.76% 9,430,1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境外法人 0.54% 6,679,294
司
刘蕊 境内自然人 0.51% 6,323,000
李岩 境内自然人 0.50% 6,165,74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股东韩方如、韩真如、韩汇如为姐弟关系,系关联股东,非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
说明 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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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积极推进老挝开元甘蒙省钾镁盐矿150 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公司于2020年启动了非公开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资金事项。本报告期内,再融资事项已经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续发行事宜正在按计划实施。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分行申请5,435万美元的贷款,用于老挝开元150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溴化钠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老挝开元此项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美元5,500万元的担保。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6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4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韩方如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