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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铁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东方铁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4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方如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决权公司股份742,09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508%,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议案10”、“议案13”、“议案14”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3,758,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347,1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11,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741,681,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177%。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议案10”、“议案13”、“议案14”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出席现场会议的3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10”予以了回避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411,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2,089,9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56,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35%;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2,089,9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56,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35%;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2,089,9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56,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35%;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1,800,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89,85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221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289,85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119%。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1,800,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89,85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221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289,85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11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1,800,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89,85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221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289,85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1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1,800,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
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2216%;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1,800,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
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2216%;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2019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1,800,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
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2216%;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租赁合同期限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216%;
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2216%;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1,800,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
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6,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2216%;反对 292,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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