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3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上述事项已经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相关要求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程,规范公司现金管理行为,防范理财风险。
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产品,同时为进一步降低理财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具体实施部门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优先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及有信誉、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产品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