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2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杜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2,857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杜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杜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东方铁塔股份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杜勇。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杜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2,85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05%。其中,限售股份 301,307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261,550 股(含高
管锁定股 120,836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因东方铁塔 2016 年 10 月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杜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对所持东方铁塔股份做出适当减持安排。自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0,700 股,拟减持股
数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24.99%,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
如有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杜勇先生在东方铁塔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该承诺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履行完毕)
(2)如果汇元达在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均实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
定的业绩目标,或者汇元达在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未实现业绩目标但承诺主
体已经充分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则承诺主体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东方铁塔股份的58.33%的部分(如果届时承诺主体已履行了股份补偿义务,则为 58.33%的部分中扣除已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的剩余股份且扣除后的股份数应大于零)将自上款约定的锁定期满后解锁,其余 41.67%的部分将自上款约定的锁定期满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2、在任职公司高管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3、杜勇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杜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杜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东方铁塔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