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8-04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方如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799,047,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86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议案12”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13,982,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22,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159,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785,887,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67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议案12”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出席现场会议的3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10”、“议案12”予以了回避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
13,159,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未完成业绩承诺
对应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续租关联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82,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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