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5-04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泰州市虹桥园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协议甲方)签订了《委托代建合作协议》,本公司(协议乙方)负责协议项目的代建工作。公司已于2014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对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前一次合同进展公告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对协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截止目前,合同项目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所涉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安置房项目一期的建筑主体施工工作已经完成约30%。
2、公司已经收到安置房项目一期合同款3139万元。
3、安置房项目二期的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开始筹划。
目前,本项目各相关事项均按照协议计划予以履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