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1—04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10月与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钢结构制品采购合同(老挝HONGSA 3X626MW电站项目),合同金额约8,181.6万元,公司
近日收到合同原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HONGSA电力公司(Hongsa Power Company Limited 简称HPC):一家根据老挝法律成
立的公司,是该项目的业主,将在老挝HONGSA建设一座3X626MW的燃煤发电厂。
2、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CHINA NATIONL ELECTRIC ENGINEERING CO.,Ltd 简称CNEEC):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公司,通过竞标被业主确定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商,并已和
HONGSA电力公司正式签订了总承包合同。
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简称“中国电工”)是一家大型国际
化专业工程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连续数年被美国ENR列入全球国际工程承包商225强。
中国电工注册成立于1984年9月,法定代表人:赵若林,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注册资本:陆亿元整,主要承担国内外火力发电、水力发电、输变电、清洁能源及能源综合
利用、环保、市政、建筑等各类工业工程的总承包、设备成套、工程咨询和工程设计等。
3、本公司与中国电工于2010年3月签订了博茨瓦纳MORUPULE4*150MW 燃煤电站工程主厂
房钢结构项目,该合同金额为6,840万元,截至目前已履行完毕,占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
收入的4.02%。
4、本次合同的交易方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信誉优良,具备很好的履约能力。
5、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老挝HONGSA 3X626MW电站项目钢结构制品及相关服务。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8,181.6万元(大写捌仟壹佰捌拾壹万陆仟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本合同需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
4、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11年12月第一次供货至2013年4月,具体时间按照合
同规定。
5、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价的10%,剩余款项根据材料采购、交货进度、
验收结算等情况予以分次支付。
6、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交货进度、质量保证、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及
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该份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4.81%。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
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4、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际化专业工程公司为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已连续数年被美国ENR列入全球国际工程承包商225强。主要承担国内外火力发
电、水力发电、输变电、清洁能源及能源综合利用、环保、市政、建筑等各类工业工程的总
承包、设备成套、工程咨询和工程设计等,公司此次能与中国电工合作,扩大了海外市场的
开拓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综合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钢结构采购合同(老挝HONGSA 3X626MW电站项目)
主要在2012年度、2013年度上半年执行,截止今年年末本次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2年、201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此次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不存在汇率风险。
3、此次合同中本公司提供的产品主要钢结构制品,为我公司技术成熟产品,所以不存在
技术、产能风险。对于公司产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原材料价格风险已在合同条
款中约定相关条款予以防范。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全球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
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承诺。
2.备查文件:《老挝HONGSA 3X626电站项目钢结构制品一标段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4日